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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丰教师
Time:2006-1-20 10:12:33
各乡镇不同程度地拖欠着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以前的工资.不知道何能解决?
维权
Time:2005-7-5 18:00:04
我们烟草公司一部分人的“三金”有好多年单位都没交,由人事劳动局管,为什么这么多年没人过问?难道说没有交的单位管理部门就不过问了?从法律上或制度上,我们如何才能维权?
版主回复: 《劳动法》第100条规定: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,逾期不缴纳的,可以加收滞纳金。
《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27条规定: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违反本条例,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,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,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并视情节轻重,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,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根据以上法律规定,你可以去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情况,也可向县勤政投诉中心反映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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